ATV /水下电视条例

2016年10月3日,红翼市议会通过了一项修订条例,允许符合标准的1级和2级atv / utv在城市街道上行驶。ATV/UTV必须是带方向盘的并排驱动,配备操作员和乘客安全带以及翻滚保护结构。该条例仍禁止驾驶有车把及驾驶人坐在鞍座式座位上,而乘客在其后面的第一类亚视/无人电视。

有意在城市街道上经营第2类全地形车的人士,请参阅本条例。下载及阅读条例(PDF)或到红翼警务处索取。许可证的申请和保险验证表格可在以下链接中找到,或可在红翼警务处获得。许可证的费用为30美元,有效期为一年。

许可证的限制

申领许可证的限制及程序如下:

  • 申请时必须出示注册证明吗
  • 必须出示保险证明吗
  • 经营者必须年满18岁,并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允许他们在明尼苏达州驾驶机动车辆
  • ATV/UTV必须在道路的最右侧行驶,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20英里
  • 亚视/UTV不得在“市区”经营,“市区”指介于东大道/宽街与梅街之间的市区部分;在堤街和第四街之间
  • 根据明尼苏达州法规第84.928条子d的规定,ATV/UTV不得在58号高速公路(布什街/梅街)和61号高速公路(主街)等干线公路上行驶。1(一)
  • 在威瑟斯港道与61号公路之间的Old West Main Street上不得使用亚视/UTV
  • 所需设备:后视镜或左右侧视镜;标准消声器;足以控制运动的制动器;安全或所谓的“死人”节流阀;至少两盏透明前灯和两盏红色尾灯,并须随时点亮;方向盘前方每侧至少16平方英寸的反光材料,以90度角反射光线
  • 不允许拖人
  • 只可搭载亚视/UTV所设计的乘客数目

申请许可证

亚视/UTV许可证及保险验证表格可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下午4时30分在红翼警察局领取或下载。申请表须亲自交回红翼警务处。在签发许可证之前,必须提交注册证明以及填妥的保险验证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