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控制

流浪动物

流浪狗

要报告一只失踪的狗,请在工作时间拨打651.388.5286致电古德休人道主义协会。如欲查询失踪的狗,请致电或前往执法中心,并要求一名官员。

流浪猫

红翼警察局不收猫。请在工作时间内致电651.388.5286与动物保护协会联系。

宠物条例

为了确保宠物不会冒犯邻居,市政府制定了以下条例:

  • 宠物不允许乱跑,但必须用耐用的皮带或链子拴住,或在任何时候都被限制在室内。宠物皮带必须由年龄和能力合适的人控制。
  • 狗和猫(5个月或以上)必须随时佩戴显示从人道协会获得的当前许可证的标签。
  • 狗狗的项圈上必须随时贴上从兽医诊所取得的狂犬病接种标签。
  • 除非当局已对该只狗或猫施加制裁,而该只狗或猫又符合条例所订的规定,否则业主保留该只狗或猫属违法行为。
  • 宠物不得干扰任何和平官员或其他隶属于红翼市警察的动物管制机构执行其执行条例的职责。
  • 狗不能叫,不能叫,不能哀鸣。猫不允许发出大声或不寻常的声音。
  • 宠物不得在公共财产或他人的私人财产上排便,除非宠物主人立即清除粪便并以卫生方式处理。宠物主人无论何时与宠物在他人的公共或私人财产上,都必须拥有清除粪便所需的设备和用品。
  • 在宠物主人的处所内,宠物粪便积聚不得超过七天,如果有多只狗或猫,则不得超过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