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草和草坪护理

新城市景观条例

2010年,红翼市议会授权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定一项新的“杂草”条例。由此产生了《城市景观条例》。该条例在3月14日和3月28日的市议会例会上进行了一读和二读。经过二读,理事会通过了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1年4月16日生效。

条例的修订将主要影响未发展的住宅及商业地段。然而,对草坪浇水条例的补充可能会影响到所有财产。

水的使用

为了节约用水和防止草皮病害,禁止在上午11点至下午5点以及晚上9点至凌晨4点之间用草坪洒水器浇灌传统住宅草坪。新铺草/播种的草坪除外。此外,市政府将保留必要时限制公共用水的权利。公园、运动场、高尔夫球场、雨水花园、公立学校、指定洪泛区或湿地、自然景观、花园等地区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请参阅以下《城市景观条例》的完整名单,或致电651-385-3674与工务办事处联络。

杂草割草

每年,工务署都会收到有关违例地区的投诉。该条例规定了除草指引。对于私人物业,红翼的《城市景观条例》规定业主有责任将任何杂草或草bg视讯保持在最高六英寸的高度。如果未修剪的地块被发现违反了条例,市政府工作人员将在每个生长季节在该物业张贴一次违规通知,并要求在通知发布后的14天内清除杂草。如果该地块仍未除草,市政府工作人员或其指定的承包商可以进入该地块进行除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将转交给业主。

在最初的杂草违规通知之后,如果在生长季节的剩余时间内,该地块再次出现违规情况,市政府工作人员或其指定的承包商可以再次进入该地块,无需另行通知,对其进行除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将转交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