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明尼苏达州法律》(第77章)在《明尼苏达州法规》(第415章)中bg视讯了一项新法律,该法律要求对许多拟议的条例或拟议的条例修正案进行某些类型的通知。只有临时条例获豁免适用此项公告规定。请继续阅读将在2020年12月7日市议会会议上审议的拟议条例:
第153号条例,第四系列
修订城市法规第4.04条的法令,延长租赁住房许可计划的许可
红翼市议会规定如下:
第一节。第四节。现对《红翼市城市法典》第四章第04条作如下修改,删除划线部分,增加划线部分:
部分。4.04. 出租住宅牌照代码。
再分。出租住宅的检查和发牌。
A.出租住房许可证。任何人在未按下文规定事先从市政府获得经营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之前,不得经营、出租或指使他人出租出租住宅单元。
1. 租赁住宅单位的业主如未领取经营许可证,必须申领临时许可证。临时许可证不收费,也不需要检查。在第107号第四系列条例公布之前签发的临时许可证,已于2015年到期或将于2016年或之后到期,将继续有效,直至许可证上所述的许可证到期或202021年12月31日到期,以较晚者为准。第4系列第107号条例公布后签发的临时许可证将于202021年12月31日到期。
2. 在第107号第四系列条例公布之前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于2015年到期或将于2016年或之后到期,将继续有效,直到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或202021年12月31日到期,以较晚者为准。
第二节。有效日期。本条例应在根据市宪章通过和公布后14天内全面生效。
自2020年11月2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