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条例

再分。目的和目标

  1. 本节的目的是为了造福城市居民的公共卫生、安全和福利。本节还规定在城市内有序和有效地处理固体废物,并使城市能够以经济的价格提供优质的固体废物bg视讯。

再分。2。定义

本节以及第10.02和10.03条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应具有所述的含义:

  1. A.“后院堆肥场”-满足本节第9款所有要求的场地,用于堆肥来自单个家庭或家庭、公寓建筑或物业负责租户的食物残渣、花园废弃物、杂草、草坪剪枝、树叶和修剪物。
  2. “建筑助剂”-添加到堆肥系统中的材料,以提供结构支撑并防止分解废物沉降和压实。
  3. “城市环境服务费”或“CESC”指第10.03条规定的城市服务费。
  4. “收集”-从产生固体废物或可循环再造物料的地方收集固体废物、混合都市固体废物、商业及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及拆卸瓦砾、固体废物、庭院废物(统称“废物”)及可循环再造物料,并包括直至将废物或可循环再造物料运送至废物bg视讯或回收设施为止的所有活动。
  5. “商业或工业机构”-经营任何类型的商业、工业或机构企业的任何场所,包括餐馆、俱乐部、教堂、学校和其他机构。
  6. “工商业固体废物”-
    • 来自商业或工业场所的垃圾、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由废物产生者收集。
    • 商业和工业固体废物不包括制革屑、皮革废料、橡胶和聚氨酯复合皮革制品组件、汽车残骸、街道清扫、灰烬、建筑和拆除碎片、采矿废物、污泥、树木废物、农业活动废物、轮胎、铅酸电池、电机和车辆液体和过滤器。由该发生器从固体废物中分离出来并单独收集并交付以原形式再利用或用于制造过程的材料;但不包括来源分离的可堆肥材料。
  7. “堆肥”-控制微生物降解有机废物,以产生腐殖质样的产品。
  8. “建筑及拆卸碎片及固体废物”-
    • 建筑、道路和其他构筑物的建造、改造和修复以及建筑物、道路和其他构筑物的拆除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但由产生装置从固体废物中分离出来、单独收集并交付以原物再利用或用于制造过程的此类活动产生的材料除外。
    • 建筑和拆除碎片固体废物不包括石棉废物、含铅油漆或含铅油漆的材料、受污染的土壤或受管制的危险废物。
    • 被混合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建筑、拆迁固体废物,视为混合城市生活垃圾。
  9. “污染的”—不纯净;被污染的,被净化的或被污染的
  10. “搬运工”-拥有、经营或租赁车辆的公司或个人,用于收集、运送和运输商业和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建筑和拆除碎片固体废物。
  11. “惰性物质”-分解后留在堆肥系统中的不可堆肥物质。惰性物质不包括土壤颗粒或其他可能在堆肥系统中发现的自然存在的物质。
  12. “混合都市固体废物”-
    • 垃圾、垃圾及其他由废物产生者收集的固体废物,但本定义第(2)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 混合城市固体废物不包括汽车残骸、街道清扫物、灰烬、建筑碎片、采矿废物、污泥、树木和农业废物、轮胎、铅酸电池、电机和车辆液体和过滤器,以及作为单独废物流收集、处理和处置的其他材料,但确实包括来源分离的可堆肥材料。
  13. “多住宅”-任何用作住宅用途的建筑物,包括四个以上的住宅单位,每个住宅单位都有独立的厨房设施。
  14. “可回收材料”-办公用纸、新闻纸、玻璃、瓶子、罐子、铝罐、锡罐、可回收塑料和家用电池等材料,或市议会指定单独收集的其他材料。
  15. “垃圾”-包括从任何来源制备食物和变质或腐烂的食物所产生的所有排水的有机材料,受污染的瓶子、罐头、玻璃器皿、纸或纸制品、陶器、破布、丢弃的衣服和其他废物,但人类废物、堆肥材料或建筑建造或拆除产生的废物除外,市议会指定的可回收材料或可销售材料除外。
  16. “住宅”-任何由一至四个住宅单位组成的单一建筑物,每个住宅单位都有独立的厨房设施。
  17. “负责任的租户”-任何住宅或多住宅的占用人、租户、所有者、bg视讯者、经营者或保管人,以及任何拥有或经营城市商业或工业设施的人。
  18. “自卸车”-商业或工业机构,使用自己的雇员和设备,收集和运输由该机构产生的商业和工业固体废物和/或建筑和拆除碎片固体废物,以进行适当bg视讯。
  19. “固体废物”-具有明尼苏达州规定的含义。经修订的《法规》第116.06条第22款。
  20. “源分离”-从主体中分离或分离出来,使之与之区分,使之孤立,使之隔离。
  21. “庭院废弃物”-花园废弃物,树叶,草坪插枝,杂草,灌木和树木废弃物,以及修剪。庭院垃圾是一种来源分离的可堆肥材料。

再分。3。城市服务;住宅收集要求

  1. 本市建立并多年经营城市混合城市固体废物、可回收材料和庭院废物收集服务(“城市服务”),所有负责的住宅和多户住宅租户只能通过城市服务处置混合城市固体废物,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运输或处置混合城市固体废物。然而,在不寻常的情况下,如果由市政服务部门收集或处置混合城市固体废物是不切实际的,或者在需要处理大量多余体积的情况下,任何住宅或多住宅场所的所有者或居住者可以在收到市政服务部门的书面批准后,根据联邦、州、县和地方允许的设施,在每个单独的情况下运输和处置此类混合城市固体废物。上述设施应由红翼市每年披露,并在公共工程部门和固体废物锅炉设施存档。

再分。4。储存、运输及处置

  1. 任何负责任的租户在住宅物业存放混合都市固体废物超过一星期,即属违法。所有此类储存都应装在塑料袋中,并放置在密封容器中,容量不超过48加仑的城市提供的自动手推车。这些容器应bg视讯保持清洁卫生。至少每两个月一次,将可回收材料放入经市政府批准的容器中进行收集。不适合容器的大型混合城市固体废物不能由市政服务部门运输。这些物品可由负责租户以市工务署署长批准的方式处置。所有由负责承租人弃置的混合都市固体废物,均须弃置,以便将下列指定的可回收物料与混合都市固体废物分开,但用于弃置其他已被污染的混合都市固体废物的物料除外:
    • 新闻纸、杂志、办公用纸、硬纸板。
    • 玻璃瓶、罐子和其他玻璃容器,按颜色(透明、绿色和棕色)分开。
    • 铝罐、锡罐、可回收塑料——PET和HDPE塑料容器,只要有三角形的含有数字1或2的回收标志,以及所有含有数字1至7的塑料瓶和食品容器即可识别。
  2. 任何负责任的租户在多个住宅处所存放混合都市固体废物超过一周,属违法。该等贮存须以与住宅楼宇相同的货柜存放,但如混合都市固体废物是先放入胶袋内,则可由有密闭盖的所谓“垃圾桶”代替。收集无法回收的生活垃圾的次数为市议会指定的每周一次。除非获工务署署长批准,物料须放置于路边,由负责租户自动收集及回收。外部位置应确定为易于收集人员进入。
  3. 除明尼苏达州污染控制机构许可的固体废物设施外,任何人在商业或工业场所储存可腐烂废物超过48小时,或任何类型的废物超过一周,除非收到市政府授权更长的储存期限的书面批准,否则是非法的。定期产生大量易腐烂废物的商业或工业机构,可在每周星期一、三及五提供48小时收集服务,以符合规定。该等贮存须以与住宅楼宇相同的货柜存放,但如混合都市固体废物是先放入胶袋内,则可由有密闭盖的所谓“垃圾桶”代替。
  4. 城市应以卫生的方式收集和处置所有混合城市固体废物、可回收材料和庭院废物,以确保其居民的健康、安全和一般福利,并应根据城市可能不时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条件设定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和收费。市政府可根据《红翼城市法典》第3.04条第5款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方式,由市政府自行选择收取此类费用。城市应规定每周一次从居民住宅收集指定的可回收材料。此收集日应与预定的混合都市固体废物收集日同日。负责任的住宅租户须于指定的收集日上午六时前,将指定的可回收物料及垃圾放入指定的货柜内,并放置在路边。多个住宅及商业或工业场所的负责租户须在预定的收集日上午6点前,将指定的可回收物料放入经批准的容器内,并将其放置在可回收物料收集员可轻易到达的地点。负责租户应按以下方式准备指定的可回收材料:
    • 回收应利用三(3)种商品五(5)种分类方法。商品应为玻璃、纤维和容器,包括塑料、铝、锡。玻璃瓶、罐子、铝罐和锡罐以及可回收塑料应清洗、冲洗,并放在单独的纸袋中。
    • 玻璃类商品在本商品内按颜色区分。透明、棕色和绿色/蓝色的瓶子和罐子应按要求分类,并存放于适当的容器中。不接受窗户玻璃、灯泡或陶瓷玻璃。所有的瓶盖和盖子都应拆除。
    • 此处列出的所有纤维产品应合并为一种可回收商品。新闻纸、杂志、目录、光面纸和办公用纸应捆扎或放在杂货店大小的纸袋里。报纸上的插页也可以接受。彩色纸和信封也可以包括在内。所有纸张必须bg视讯保持干燥。纸板和箱子应“压平”并扎成三英尺长的一段,以便收集。大量的纸板将被带到红翼废物转化为能源设施或古德休县的收集点。谷物,面巾纸,和类似的盒子材料是可以接受的。不允许使用蜡纸板。装袋时,纸袋会鼓起来。
    • 塑料、锡和铝可以组合成一种可回收的商品。可以使用食品和饮料罐。铝罐和锡罐应放在同一个袋子里。所有的标签都要取下。所有塑料瓶和食品容器(编号1至7)均可接受。所有容器必须清洁。不接受塑料游泳池、三轮车、玩具或类似材料。取下所有瓶盖和盖子。不接受塑料袋或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装这些物品时,纸袋会发出响声。
    • 纺织品和服装不得被城市回收。古德休县回收中心接受所有可穿戴和干净的衣服。这些应放在塑料袋中,以bg视讯保持干燥和清洁。
    • 市议会可通过决议修改或扩大筹备要求。
  5. Anti-Scavenging条款。指定收集的混合城市固体废物或指定可回收材料的所有权应归属于红翼市议会指定的混合城市固体废物或可回收材料的收集者和运输者。除市政服务部门或持牌搬运工以外的任何人拾取上述材料均属违法行为。
  6. 储存有机废物是非法的,除非将其排干,包装和/或储存在防泄漏容器中。

再分。5。存款

  1. 任何人将任何不可回收的材料、废物、垃圾、垃圾、内脏或动物尸体存放在明尼苏达州污染控制机构或其他类似的州或联邦许可机构允许的收集容器或废物bg视讯设施以外的任何地方都是非法的。

再分。6。火灾危险

  1. 任何人贮存、存放或处置任何处于火焰中或被加热到可能导致其他废物发生火灾危险的程度的废物,均属违法。

再分。7。春季和秋季大扫除

  1. 春秋季系列。尽管本节有任何其他规定,但为方便春季和秋季清理,负责任的租户可在指定的春季和秋季清理之前的日历周内,按照公共工程总监对城市各地区的安排,将场地废物装入袋中或以公共工程总监批准的其他方式存放在其房屋前和邻近的街道上以供收集。收集堆场废物的收费须按照市议会决议所订定的收费计算。

再分。8。特殊废物收集及处置

  1. 城市服务可以提供单独的收集和处理各种问题材料,而不是作为每周收集服务的一部分收集。这包括来自住宅和多住宅以及商业或工业设施的非危险废物。为处置特定废物或可循环再造物料而安排的特别收集,必须在城市工务署署长的许可下,并在其指导下,按个别情况处理。所有这些废物和可回收材料的bg视讯必须在州、县和当地允许的设施进行。然而,如果城市服务部门收集特殊废物不切实际,无法获得,或通过他人承包,特殊废物的所有者可以根据联邦,州,县和地方允许的方法和设施,在每个单独的情况下运输和处置此类废物。上述方法和设施应由红翼市每年披露,并在公共工程部和固体废物锅炉设施存档。

再分。9。堆肥场地及设施

  1. 所有后院堆肥场均应按照以下标准建造和运营:
    • 的位置。堆肥场地应仅位于后院,应距离任何地段线至少四英尺,并应从公共路权的视野中屏蔽。任何负责任的租户不得经营一个以上的后院堆肥场。
    • 区域规范。堆肥场地的直径不得超过10英尺,高度不得超过5英尺。所有堆肥场至少三(3)面都应围起来或封闭,以防止堆肥材料的散落,除非城市允许改变尺寸标准。
    • 组成和操作。后院堆肥场地必须在无滋扰的条件下进行bg视讯,以防止气味和储存在一个日历年内不易分解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垃圾,纤维材料和修剪。为防止啮齿动物和其他动物的吸引,堆肥场地不得添加肉、骨头、油脂、全蛋或乳制品。堆肥堆必须定期翻动,所有惰性物质必须至少每六(6)个月从堆肥场地移走一次。
  2. 除本条例所定义的后院堆肥场外,任何堆肥场都必须获得许可,并按照《古德休县废物bg视讯条例》和红翼市通过的任何规则和条例建造。

再分。10。违反

  1. 任何违反或不遵守、忽视或拒绝遵守本条规定的人,均属轻罪,一经定罪,应根据明尼苏达州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在违规期间或发生或继续的每一天,都应视为单独的违规。
  2. 除其他补救措施外,本节还可通过地区法院的禁令、诉讼或强制履行或其他适当补救措施来强制执行,以防止、限制、纠正或减轻违反行为。

10.02秒。。收集商业和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建筑和拆迁碎片固体废物

再分。目的和目标

  1. 本节的目的是为了造福城市居民和工商业机构的公共卫生、安全和福利,并保护环境。本节还规定了城市内固体废物的有序和有效处理,并允许城市以经济的价格提供高质量的固体废物bg视讯,同时寻求实现明尼苏达州固体废物bg视讯政策和目标,如明尼苏达州废物bg视讯法(Minn。法规第115A章)。

再分。2。收集商业及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及拆卸废物及固体废物

  1. 为了促进城市保护社区健康、安全和福利的目标,该市在其城市服务中增加了商业和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建筑和拆除碎片固体废物的收集。

再分。3。城市服务合同搬运工

  1. 市政府可与搬运工签订合同,协助其提供本节第3款规定的市政服务收集服务。市政府可以在向有兴趣与市政府签订此类服务合同的搬运工发出招标书后,签订此类收集服务合同。城市应根据第10.01节第4.D小节中的程序向所有商业和工业机构收取市政服务部门提供的服务费用。与市政服务签订合同的搬运工应使用市政服务收入支付报酬。

再分。4。收集许可证

  1. 需要收集License。任何人不得在城市内从事固体废物收集,除非该人首先从城市获得许可证并支付本条规定的许可费。根据第10.01条第3款的规定,收集来自住宅和多住宅的混合城市固体废物不得颁发收集许可证。此外,该市没有义务颁发或更新收集许可证。
  2. 应用程序。符合条件的搬运工应根据市政文员准备的表格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准确说明:
    • 所有者或被许可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 要呈现的服务类型的描述。
    • 用于收集的每辆机动车辆的说明,包括其牌照号码。
    • 建议提供的服务方式和种类,客户的类型和安排的接机。
    • 要服务的收集区域。
  3. 保险。在申请人向市办事员提交由在该州有营业执照的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证书,该保险证书涵盖申请人在营业中使用的所有车辆之前,不得颁发此类许可证。该等保险的最低承保范围如下:该等保险应为保护伞或一切险保险,最低金额为1,000,000美元。此种保险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并应在终止或取消前通知本市。根据本条颁发的任何许可证应在通知终止或取消该保险时自动撤销,并应bg视讯保持撤销状态,直到并除非提供本条要求的其他保险。
  4. 费;术语。年牌照费由市议会通过决议适当规定。除非市议会决议另有规定,此类许可证将于每年12月31日到期。
  5. 车辆。根据本条持牌人的所有车辆,须按下列规定操作:
    • 每辆收集车的外侧应有标识,以便识别被许可人。每一辆用于运输固体废物的车辆都应有盖,防漏,耐用,易于清洁。每一辆用于运输固体废物的车辆应具有足够的密闭性,以防止不合理数量的灰尘、纸张或其他收集的材料逸出。车辆应当bg视讯保持清洁,防止滋扰、污染和昆虫滋生,并bg视讯保持良好的维修状态。
  6. 在特定时间内禁止收件。固体废物不得在任何一天的上午5时前或晚上7时后收集。只有在市政府书面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偏离这一要求。
  7. 基于重量或数量的定价。收集许可人应当收取工商业固体废物和建筑、拆迁垃圾固体废物的收集费用,收取的费用应当随收集的废物重量或体积的增加而增加。
  8. 报告要求。在每年1月31日之前,每个持牌收集商应按照城市办理员提供的表格向城市提供一份关于城市内提供的收集服务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收集的固体废物数量;收集的固体废物种类;所服务的固体废物产生器类别的说明;并说明该等固体废物的处置、回收或其他bg视讯地点。
  9. 自我搬运工。自驾司机应每年按市政文员提供的表格向市政府登记,并按市政文员提供的表格向市政府提交与上文第10.02条第4H款类似的年度报告。

再分。5。回收要求

  1. 特此要求商业和工业场所的负责租户在其场所内进行商业和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建筑和拆迁碎片固体废物的回收活动,以协助该市实现到2008年1月1日城市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回收50%的目标。同时,制定了截止到2008年1月1日,本市产生的建筑、拆迁类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达到50%的目标,截止到2014年实现建筑、拆迁类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达到90%的目标。此外,与搬运工签订的城市合同应要求搬运工向其服务的所有商业和工业场所提供回收服务。

再分。6。违反

  1. 任何违反或不遵守、忽视或拒绝遵守本条规定的人,均属轻罪,一经定罪,应根据明尼苏达州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在违规期间或发生或继续的每一天,都应视为单独的违规。
  2. 除其他补救措施外,本节还可通过地区法院的禁令、强制履行诉讼或其他适当补救措施来强制执行,以防止、限制、纠正或减轻违规行为。

再分。7。吊销或暂停License

  1. 如果被许可人未能遵守与固体废物bg视讯有关的《城市法典》的法律、法规或条款,市议会可撤销或暂停根据本第10.02条规定颁发的许可证,期限不超过60天,或对每次违规行为处以不超过2,000美元的民事罚款。如持牌人或其代理人或雇员违反任何有关固体废物bg视讯的法律而被定罪,市政局可撤销牌照。如在听证会上证明该违反行为并非故意为之,理事会可下令暂停,但在第三次违反或违法行为时应下令撤销。在被许可人有机会在理事会、理事会的一个委员会或根据《行政程序法》(理事会在召集听证会的行动中可能决定的听证会)举行听证会之前,暂停或撤销不得生效。市建局须在聆讯日期前不少于15天或不超过30天,以书面通知或以挂号信方式送达持牌人,并通知持牌人聆讯的时间、地点及目的。

10.03秒。。城市环境服务收费

以下条款是根据《红翼城市宪章》第8.04条制定的,该条款授权城市在城市管辖范围内制定并征收固体废物bg视讯和相关服务的服务费。

再分。目的

  1. 本节的目的是建立城市环境服务费,为城市固体废物bg视讯和相关环境保护服务提供资金,旨在根据国家关于固体废物bg视讯和环境保护的规定保护公众健康和福利以及环境。

再分。2。一般规定

  1. CESC是对产生混合城市固体废物的负责任租户征收的,用于在城市内提供固体废物bg视讯和相关环境保护服务。产生混合城市固体废物的负责任租户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支付CESC,其金额由市议会确定。CESC费率应公正合理。当前费率表的副本应保存在城市办事员办公室存档。在制定或修订费率表时,市议会可考虑与固体废物bg视讯和相关环境保护计划有关的所有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固体废物服务的性质、种类和质量;处理方法:处理的方法;以及所有其他进入提供全市固体废物计划成本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为收购和改善固体废物bg视讯设施而借入的资金的折旧和本息支付;公共教育;回收计划;家庭危险废物bg视讯;固体废物bg视讯设施的营运成本;以及相关的城市环境保护项目。
  2. 市议会应采取行动,以决议的方式确定和调整经济、社会、经济合作中心的金额或费率,并应说明经济、社会合作中心的金额或费率的生效日期。
  3. 经市议会批准并经修订以满足红翼市固体废物bg视讯需要的指导文件应纳入第10章,以bg视讯和标准化CESC的应用,并由所有受影响的各方、持牌搬运工和负责任的租户进行报告。

再分。3。运费及汇款

  1. 作为维持其许可证的条件,每个搬运工应根据本协议规定的费率和规定,向其收集混合城市固体废物的所有负责租户开具CESC账单并向其收取CESC费用。市政府应向自卸车收取CESC的费用。
  2. 承运方必须从2007年5月1日开始收取和汇出CESC,尽管承运方可能在2007年5月1日之前已经开了票或发票。每一承运方应尽合理努力收取CESC。
  3. 混合城市固体废物产生的数量征收综合环境污染税,并由搬运车根据市议会通过的综合环境污染税时间表收集。
  4. 如果一个人不向搬运工或直接向城市支付CESC,城市可以直接向产生混合城市固体废物的物业的负责租户收取账单。
  5. 搬运工收取的CESC必须汇到城市。未能汇出所收集的CESC可能导致城市吊销搬运工执照,和/或根据明尼苏达州的刑事起诉。法规第609.445条,经修订。
  6. 每一承运商应在承运商收取经销费的下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之前汇出经销费。如果承运商提出书面请求,市政府可以根据承运商的计费惯例,对这30天的付款要求作出变更。变化的持续时间将由城市决定。
  7. 如果搬运工未收到包含CESC的对账单或发票上的全部金额,则搬运工实际收到的所有款项应按比例在欠搬运工和欠城市CESC的金额之间进行分摊。搬运工必须按比例将CESC的金额汇入城市。城市可以直接向负责租户收取所欠CESC的余额。

再分。4。经济、社会和经济委员会分列报表

  1. 每个承运商应在托收服务付款的任何对账单或发票上单独列出CESC。CESC必须标明为“城市环境服务费”,不得有其他名称或描述。未单独列明运输货源或未正确标识运输货源均违反本条例和搬运工的托收许可证。
  2. 每个搬运工都必须向所有收取搬运工服务费用的人员提供CESC通知。该通知需要通过与城市共同开发的信件进行。对于任何未收到此类通知的搬运工服务收费人,每个搬运工必须在收到CESC收费的第一张对账单或发票时,通过与城市共同制定的信件提供CESC的通知。

再分。5。塞斯克报告

  1. 每辆拖车应按照指示和城市提供的表格填写CESC报告。CESC报告必须随CESC付款一起提交。

再分。6。重新计算CESC

  1. 如果市政府在审查CESC报告后,或搬运工未能提交CESC报告,认为搬运工没有提供适当或准确的信息,市政府可以根据本款重新计算CESC。如果市政府发现承运商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少报,市政府可以确定承运商应支付的CESC的适当金额。市政府应通过挂号信向搬运工发出通知,说明重新计算的CESC金额。该通知应包括重新计算CESC的理由说明。城市可以根据城市记录中的信息或搬运工目前或以前提供的任何数据进行重新计算。

再分。7。查阅记录

  1. 城市或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有权检查记录,包括查阅由搬运工保存的计算机记录。“记录”一词应包括但不限于搬运工的所有账目。城市应被允许在任何合理的时间以合理的成本检查和复制与搬运工收集、运输和/或处理混合城市固体废物有关的所有业务记录,以确保所有需要收集或支付的CESCs都已汇至城市。这些记录应由承运方保存不少于六(6)年。

再分。8。逾期付款

  1. 对从负责租户处收取的、但搬运工在收取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或之前未向市政府缴纳的CESCs,应处以每月0.5%或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的滞纳金。如果承运方未能开具发票并收取CESC,承运方应支付CESC并支付滞纳金。逾期付款应从CESC应开票之日起计算。

再分。9。集合操作

根据本款行使任何救济并不排除行使其他救济。

  1. 如果负责租户未能及时向搬运工支付CESC,市政府可以使用任何可用的法律补救措施向负责租户收取逾期未付的CESC,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用事业账单或财产税声明收取CESC。
  2. 如果承运方已经收取了CESCs,但未能及时将其汇入城市,城市可以使用任何可用的法律补救措施向承运方收取CESCs。未付的经济、社会、经济收入可以从免税财产中征收。

再分。10。上诉权

  1. 任何因市政府根据本10.03条的规定作出的决定而感到不满的人,均有权向市议会送达聆讯请求,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听证请求必须在收到决定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收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请求听证的,丧失公开听证的权利。